記者4月20日獲悉,中山市第二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盡量把疫情對正常審判秩序的影響降到最低。
應疫情防控要求,中山市第二法院黃圃法庭副庭長夏重彬需要進行為期三天的居家健康監(jiān)測。為了不耽誤當事人訴訟服務,夏重彬加強學習新的庭審操作和辦案技能,果斷把家變?yōu)榕R時“法庭”,通過網(wǎng)絡進行“云上開庭”。夏重彬與書記員多次進行庭前模擬登錄和設備調試,為開庭做好充分的準備。短短三天,夏重彬順利審理超10起案件。
為確保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兩不誤,中山市第二法院民二庭法官石一夫對不符合防疫要求而無法進入法院參加庭審的當事人采取“微信面對面調解+網(wǎng)上開庭”的方式進行審理,不僅避免了因改期導致案件審限延長,也讓當事人減少來回奔波。4月11日,石一夫原本需要開庭審理6起案件,但部分案件的當事人由于不符防疫要求無法進入法院。石一夫當即靈活采用微信開庭,在線上耐心促涉案雙方調解。當天,石一夫成功調解3起案件,做到案結事了,開庭即結案。
4月12日上午,法官盧釗洪正準備開庭,卻被告知案件原告因核酸檢測報告不符防疫要求而進不了法庭。為妥善處理原、被告雙方之間的糾紛,盧釗洪決定通過“背對背”的方式進行現(xiàn)場調解,由他在審判庭內先行與被告溝通,書記員則在法院門口與原告溝通。經(jīng)一番調解后,雙方爭議逐步減少。為進一步化解糾紛,盧釗洪與被告一起與原告進行面對面溝通,最終達成調解方案。
文:見習記者 余曉霖 通訊員 顧麗娟
責任編輯:陳家浩 見習編輯 賴彤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