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組織部召開改進推動高質(zhì)量發(fā)展的政績考核工作座談會,進一步對“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提出了具體要求??己耸谴龠M工作落實、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手段,時下正值年終總結,更應該自覺用好考核這一“指揮棒”。
考核運用得當,能夠提升基層治理的有效性,掌握工作落實的情況,發(fā)現(xiàn)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步制定整改措施提供有針對性的幫助。應該說,大多時候考核這一“指揮棒”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存在考核過頻過繁等問題,增加基層負擔,還有的考核重形式、輕內(nèi)容,把“卷面成績”當成重要甚至唯一依據(jù)。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決定》要求,“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總量,提高調(diào)研質(zhì)量,下大氣力解決過頻過繁問題”。這為我們正確用好考核這一“指揮棒”提供了重要遵循。落實這一要求,就必須認識到,考核的目的在于提升基層治理的實際成效,促進工作落實。因此,要科學設置考核指標,突出重點,避免內(nèi)容繁瑣;要減少考核的數(shù)量和頻率,能合則合,避免政出多門;要注重用好公共數(shù)據(jù),防止疊加考核、重復要材料。只有這樣,才能防止基層干部把考核當作負擔,從而達到考核的實效。
用好考核這一“指揮棒”,其實質(zhì)在于發(fā)揮好引領和導向作用,通過考核,把基層工作的“路”引好,更好提升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質(zhì)效??己酥?,要緊盯年度確定的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指標落實沒有,實際效果如何、群眾反映怎樣;要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急難愁盼問題是否放在心頭、擺在案頭、抓在手頭,具體辦理效果如何;要緊盯影響改革發(fā)展的難點是否突破、堵點卡點是否打通,等等。歸根結底,要看是否從群眾切身需要來考量好事實事。
在考核中,要全面辯證地評定好事實事。既要著眼物質(zhì)方面,又要著眼精神方面;既要著眼大多數(shù)人群,又要著眼特殊人群;既要著眼眼前的事,又要著眼事關長遠的事。最后這一點,在考核中容易被忽略,應該引起高度關注。在考核中把握好這一點,有利于基層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防止“政績沖動癥”,既注重做顯功,又注重做潛功,真正把好事實事做到群眾的心坎上。
在對基層的考核中,上級領導和機關還應以基層為鏡,從中映照出自身抓基層和工作落實的水平。要從基層對上級指示的落實中,看工作決策和部署是否科學;從基層存在的問題中,看自身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從基層的呼聲中,看機關如何改進工作指導和工作方法。只有上下一起用好考核這一“指揮棒”,才能共同受益、共同提高,形成“干好有用的事,少做無用功”的共識,讓考核真正成為激勵擔當作為、促進工作落實的強勁動力。